退休后,原則上應繼續為醫療保險支付醫療保險,不同地區有不同的政策。一般來說,醫療保險由基本醫療保險、大量的相互醫療和補充醫療保險組成。基本醫療保險比較普遍,退休后不能再支付,但需要滿足一定條件,方退休人員可以享受醫療待遇。大額醫療互助,應繼續支付退休。補充醫療單位的福利性質,屬于為用人單位建立職工補充醫療保險的,一般不再繳納。根據法律規定,第十三名用人單位和個人職工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社會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設立機構(以下簡稱個人賬戶和社會統籌基金)。包括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個人賬戶。按照以下規定計入個人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