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改動后則必然改變了建筑物的立面,是建筑法規(建設部令第110號令)。第六條 裝修人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未經批準,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墻上開門、窗; 所明令禁止的。再者,若您的房屋是磚混結構,雖然是非承重墻,改動后則增大了窗間墻承重計算穩定系數,對樓房墻體穩定不利,削弱房屋的抵抗地震能力,勸您最好不要這樣改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