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合理地選擇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非常重要:一方面在發生觸電或泄漏電流超過允許值時, 漏電保護器可有選擇地動作;另一方面,漏電保護器在正常泄漏電流作用下不應動作,防止供電中斷而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 為了保證人身安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人體安全電流值,國際上公認不高于30 mA 為人體安全電流值; (2) 為了保證電網可靠運行,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躲過低電壓電網正常漏電電流; (3) 為了保證多級保護的選擇性,下一級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小于上一級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各級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有級差112~215 倍。 第一級漏電保護器安裝在配電變壓器低壓側出口處。 該級保護的線路長,漏電電流較大,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在無完善的多級保護時,最大不得超過100mA;具有完善多級保護時,漏電電流較小的電網,非陰雨季節為75mA,陰雨季節為200mA,漏電電流較大的電網,非陰雨季節為100 mA,陰雨季節為300mA。 第二級漏電保護器安裝于分支線路出口處,被保護線路較短,用電量不大,漏電電流較小。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介于上、下級保護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之間, 一般取30~ 75 mA。 第三級漏電保護器用于保護單個或多個用電設備,是直接防止人身觸電的保護設備。被保護線路和設備的用電量小,漏電電流小,一般不超過10mA,宜選用額定動作電流為30 mA,動作時間小于0.1 s 的漏電保護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