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單2017年6月20日,杭州余杭區法院對全國首例因刷單炒信而獲刑的案件一審宣判,認定"90后"被告人李某通過創建平臺、組織會員刷單炒信并從中牟利的行為構成犯非法經營罪,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6個月,連同此前已宣判的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予以并罰后,決定對其執行有期徒刑5年9個月。此案系全國首例個人通過創建平臺、組織會員刷單炒信并從中牟利而獲罪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