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是功能轉換層。也就在高層的中間攔腰一斷,設一個設備層。如果樓層太高,用水、用電等都從地下室向上供,存在距離太遠、主電源不在負荷中心、供水未端與起始點壓差過大等等問題,這需要我們在中間部位對電負荷進行重分配,對水系統進行減壓處理等,而這些處理都需要占用空間,占用誰家的地盤誰都不樂意,干脆在中間拿出一個整層做功能轉換層,這種轉換層因為通常是設備層,所以許多設計院在設計時將其高度限定在2.2m以下,以減少占用規劃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