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設部有關規定中,沒有小高層這個概念,它是人們的通俗叫法。具體幾層叫小高層沒有約定俗成的概念。一般情況下,根據樓盤的用途不同可分民用和商用,根據樓房的高度不同又分為低層、多層、中高層、高層和超高層。規范規定:1—3層稱低層、4—6層為多層、7—9層為中高層、10層及以上為高層、總高度為100米以上為超高層。在現實生活中,通常人們把7—11層的樓房稱為小高層。
規范規定:1—3層稱低層、4—6層為多層、7—9層為中高層、10層及以上為高層、總高度為100米以上為超高層。在現實生活中,通常人們把7—11層的樓房稱為小高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