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空缺仍需臨時教師來填補,作用: 在特定歷史階段發揮著積極作用,代課教師為維系義務教育承擔著歷史責任,長期任教不利于教學質量和國民素質的提高,基本含義:是指在學校中沒有事業編制的臨時教師,在此前從教的臨時教師基本被轉正或清退;1985年在全國一刀切不允許再出現民辦教師。總體而言代課教師一般沒有接受過系統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