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聯系二者的紐帶和橋梁,在辯證唯物主義哲學體系中,也反映了自然科學、技術科學、思維科學、社會科學的交叉,自然辯證法的學科性質如下:交叉學科:自然辯證法的地位不是孤立的,中間層次:在科學與哲學認識的層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