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趕兒子走,作者通過教誨闡述了為官不貪、忠于國家才能真正盡孝的儒家思想,文章可分為三個層次:把錢還給朝廷,王賢其母的賢什么意思,王賢其母中“賢”的意思是賢淑、賢明、以什么為賢,第二層:母親認為做官也要吃飯,作者韓嬰,田子復為相,帶回來一百鎰黃金給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