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向發生火災的單位、個人收取任何費用,依照規定予以補償,不向發生火災的單位、個人收取任何費用,具體的法律依據在《消防法》第37條。也只是依照規定補償因實施該消防行為而所損耗的燃料、滅火劑和器材、裝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