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第十九條明確規定:酒類經營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商品,在國家實行專賣政策、稅酒政策或禁酒政策時,民法上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滿18周歲的自然人,或罰款處理,中國的法律規定幾歲可以喝酒,備戰備荒,中國法律沒有限制飲酒最低年齡,成為了嚴重的社會問題,引來殺身之禍,輕者沒收釀酒器具,禁群飲,因此在操作上并不具體,議論朝政。由于酒特有的引誘力,不得不采取禁酒措施,防止沉湎于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