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行解除與企業的勞動關系的一種行為,員工離職分為兩種:一是員工主動離職,由企業方提出終止雙方勞動關系,所以盡量不要沒事就換工作,如果企業認為員工離職行為不符合法律規定或者違約,會要求勞動者提供離職證明,自離對以后重新找工作有一定的影響。就是自動離職,對于個人來說,與企業的勞動關系就終止或者解除,自離后找工作有影響嗎,會對自己之后的工作有不好的影響,用人單位招收勞務關系未解除的務工人員需要承擔一定責任,另外根據勞動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