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委托人在辦理時需攜帶本人及參保人的有效證件,至鄰近的區縣醫保中心申請辦理,可憑單位介紹信及經辦人本人有效證件至所屬的區縣醫保中心辦理,參保人也可以至鄰近的街道(鎮)醫保事務服務點(以下簡稱服務點)申請代為辦理,參保人應在規定時間內至該服務點領取代為辦理的《醫保卡》,醫療保險卡在哪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