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y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離婚時仍然歸個人所有,(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婚前貸款買的房子離婚后什么算,《婚姻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為夫妻一方的財產(chǎ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