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借貸方個人基本信息真實有效,保證借貸抵押物是自愿抵押,應當向主辦銀行或者其他銀行的經辦機構直接申請,借貸方一般要向銀行出示借貸金額,貸款需要工資證明嗎,以及申請借款前一期的財務報告;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貸款的糾正情況;抵押物、質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的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及保證人擬同意保證的有關證明文件;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貸款人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借貸出資方會根據借貸人的實際經濟實力來核算是否允許借貸人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