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變更的,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的,依照前款規定辦理變更手續,第一百八十條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由新的經營者重新申請辦理注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