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培訓內容:普通高中課程改革總體情況及各學科課程方案的介紹;課程標準的基本理念、結構框架和主要內容介紹;各學科有關重要內容的解讀;教學理念、教學設計、教學方式方法的培訓;有關指導學生有效學習方法的輔導;教學評價方法的指導;課程資源的開發與利用;教師教研活動特別是校本教研和教師專業成長的引領等,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項目實施方案的要求和本縣(市區)學校、教師分布的具體情況,并對本地區培訓工作進行全面總結,下同)起始年級學科教師、學校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分學科參加)、省市縣高中學科教研員,加強與教育部相關部門和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