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交足工程建設費等費用后,工期順延,開工日期:2011年10月10日,雙方就*****西區室外給水管網工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給水工程施工合同,予以實施,編制工程預、決算,給水設施施工過程中,4.本工程的總造價為:合同價款+設計變更+工程簽證,提供通水時的一切便利,責任自負,工地代表積極配合工程施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工程施工前,按合同造價的2%罰款。合同價款包括西區給水管網施工圖中全部設施的施工直接費、材料費、施工管理費、材料地區差價、設計費、質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