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前者由債權人與保證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擔保法》將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根據《擔保法》第二十五條: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怎么計算,我國法定的保證期間是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