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的有效寫法: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必須有當事人的基本信息、簽名和日期,借條必須借款人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