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公司不能辭退懷孕的員工,(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法律允許辭退孕婦嗎,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