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受取得的財產歸繼受取得人所有,工資保管是共同財產嗎,那么沒有約定的情況下,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婚姻法》第十七條個人所有或共有權屬不明的財產推定為共有財產,同居后共同購置的財產屬雙方共同共有,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一般來說,雙方對同居財產已經做好約定的就根據約定處理,因人身關系取得的財產歸該個人所有,如果男女雙方對一方保管的工資未做其他約定的話,原則上應歸個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