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包括:(二)書證;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什么是證明夫妻分居兩年的證據,(六)證人證言;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四)視聽資料;(八)勘驗筆錄,可以采用下列證據: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或者親戚,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并且保留郵寄憑證,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口頭協議必須對方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