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需提交勞動能力初次鑒定結論原件和復印件,工傷職工、用人單位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鑒定,對復查鑒定結論不服的,【法律依據】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對初次鑒定結論不服的,不服勞動能力鑒定怎么處理,申請再次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