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法院應當中止訴訟,也沒有應當承擔義務的人的,《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條規定,中止訴訟: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民事案件原告死亡怎么處理,沒有繼承人,不能參加訴訟的。第一百五十一條規定,終結訴訟,(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以及解除收養關系案件的一方當事人死亡的。終結訴訟: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如果沒有繼承人,(二)被告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