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入地經辦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個人賬戶余額后的15個工作日內辦結轉入手續,轉出地出具異地參保憑證,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單位參加醫保后,轉出地經辦機構在收到《聯系函》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終止參保人參保手續,轉入地經辦機構受理申請后,應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與轉出地經辦機構聯系,可以辦理社保轉移手續,參保人員在跨統籌區就業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