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習俗舉辦結婚儀式但沒有領取結婚證書的,結婚前給付彩禮的,才能考慮支持返還請求,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解決彩禮糾紛時,給付彩禮后未締結婚姻關系的,返還彩禮的證據有哪些,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