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應被認定為無效,【法律依據】確認股權轉讓無效的方式有哪些,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視為同意轉讓,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以違反《公司法》規定為由確定股權轉讓無效,股權轉讓應適用《公司法》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