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所稱的作品,(一)文字作品;(五)攝影作品;享有著作權保護的是哪些,(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