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國依照資產階級分權原則組織政府,有“經濟憲法”之稱,它的主要內容包括:廢除了君主政體,憲法還對社會經濟生活專門作了規定,簡述魏瑪憲法的歷史地位,宣布國家權力來自人民;規定保護人民的生存權利;規定保護社會公共福利,宣布德國國家結構形式仍然采用聯邦制,在聯邦與各邦權限的劃分上,由于這部憲法是在推翻帝國政府和群眾運動蓬勃發展條件下制定的,并規定各邦的憲法、法律不得與聯邦憲法、法律相抵觸。魏瑪憲法又稱《德意志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