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商標局依照商標法第十四條規定認定為馳名商標的,侵犯商標權的沒收物品如何處置,工商管理部門通常會對沒收的產品進行銷毀處理的,依據我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收繳、銷毀違法使用的商標標識;商標標識與商品難以分離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72條規定:商標持有人依照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請求馳名商標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