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月、5月、7月、8月、11月申報納稅(費)期限分別截至當月15日,2月申報納稅(費)期限順延至2月22日,2019報稅時間截止日期,4月申報納稅(費)期限順延至4月18日,因此用戶最終還是需要以當地稅務機關的具體公告為準。9月申報納稅(費)期限順延至9月18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九條、《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9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8〕15號)規定,請遵照執行,10月申報納稅(費)期限順延至10月24日。6月申報納稅(費)期限順延至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