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按照規定,營私舞弊,(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國企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會開除嗎,(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三)嚴重失職,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拒不改正的;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