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犯罪分子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財物的,包庇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一)緝毒人員或者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掩護、包庇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包庇毒品犯罪怎么判刑,(二)行為人因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過刑,從重處罰,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事先通謀的,有如下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刑法》第349條,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