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不立即采取相應的保全措施,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案件,由利害關系人提出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即與被申請人發生爭議,訴前財產保全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交通事故財產保全要滿足什么要求,即申請人將來提起案件的訴訟請求具有財產給付內容。人民法院駁回申請人在起訴前提出的財產保全申請,交通事故財產保全要滿足的要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