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受理群眾的舉報,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下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執法活動進行監督,應當自覺接受社會和公民的監督,收到檢舉、控告的機關,法律依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的行政執法活動,公布舉報電話,投訴電話122為舉報中心舉報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