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單位可以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被派遣勞動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與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果符合法律程序辭職的不需要交違約金,(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勞務派遣辭職的是否要交違約金,(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第三十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