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當事人的陳述;可以作為證據,收據可以作為證據嗎,(五)電子數據;可以作為證據,(八)勘驗筆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四)視聽資料;(三)物證;(二)書證;(六)證人證言;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七)鑒定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