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包括《病歷》、《出院小結》、《誤工期鑒定書》等,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包括《收入證明》、銀行流水等。如何提供誤工費證明材料,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提供誤工費證明材料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