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調方式秉持”公平、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是各省黨委組織部門有計劃地從高等院校選調品學兼優的應屆大學本科及其以上畢業生到基層工作,選調生分定向選調和集中選調,安排到省市直屬機關公務員崗位;集中選調面向省內外高校招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