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單位為辦理日常零星開支,一般不超過3~5天零星支付所需現金,支付中心依據預算單位的申請及具體業務情況審定備用金額度,備用金是企業、機關、事業單位或其他經濟組織等撥付給非獨立核算的內部單位或工作人員備作差旅費、零星采購、零星開支等用的款項,撥付時可記入“備用金”(或“其他應收款”)科目的借方;報銷和收回余款時記入該科目的貸方,備用金算什么會計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