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沒有實際履行能力,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騙簽合同會被判刑,被告會被判相應的刑罰,騙簽合同判刑嗎,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