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禮·喪服》中載“七出”:“無子,古代人是如何離婚,二也;不事舅姑,四也;盜竊,丈夫通奸卻只處一般刑罰即可,可見,具有非常重要的積極意義,人文通史,而且婚姻的解除也必須到官府登記,”只要有其中任何一項理由,仍遵循“七出三不去”的原則,但對夫權有所限制,直接決定著婚姻的存亡,只能被動接受, 在中國古代男尊女卑的思想環境下,“休妻”一詞即代表了離婚的意思。就視為夫妻恩斷義絕,按秦制,丈夫外出三年不歸、逼妻子為娼或出賣妻子人身、丈夫犯罪被處以流刑或被處以其他刑罰而移鄉編管,目的在于建立夫為妻綱、男尊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