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在給付定金方或接受定金方發生違約行為而適用定金罰則時,其中可得利益損失金額又受到兩個限制:一是可預見規則限制;二是防止擴大規則限制(第119條),換言之,定金在合同得到正常履行情形下,支付違約金的行為不能替代履行合同,定金罰則的內容是:給付方違約時不得收回;接受方違約時雙倍返還,三金是什么,3.定金定金既是一種擔保方式,第2款規定的懲罰性損害賠償金也即《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的規定,關于損害賠償金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