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被開除公職和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近親屬的除外,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辯護的方式與辯護人的范圍: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還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