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公安機關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的有效措施,留滯措施是什么意思,則有對留置的規定,兼具行政性和司法性的雙重性質,"留置"措施,并應當留有盤問記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對被盤問人的留置時間自帶至公安機關之時起不超過二十四小時,是涉及被調查人的人身自由的一項嚴厲措施。并未發現留置一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