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確定對于上述問題,合同中是否有驗收標準,對于外裝部分,是否確定品牌及材質。 如經過核實,確屬達不到驗收標準,開發商在限期內又無法進行維修和更換。那么開發商的行為有可能違反了合同的約定,您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賠償責任,限期改正或者退房。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商品房質量問題通常可分為三種情形,與之相對應,商品房質量問題的索賠問題也是不同的:
(一)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房人有權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賠償損失。
(二)在保修范圍內的一般質量問題,購房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承擔修復責任。
(三)因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購房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因此您是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維修責任的,當您在收房時發現房屋質量問題以后應該在交房通知單上寫明房屋的問題并限期要求開發商整改,你可以起訴開發商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