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沒有規定具體合理的時間一般與鄰里之間協商達成協議,建議:一般早上不要太早9點以后到12點,中午午睡要休息2點以后,晚上不要超過8點,盡量鄰里之間商議,有些事情還是可以包容的根據《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總則第四十七條規定:“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進行室內裝修活動,應當限制作業時間,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減輕、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噪聲污染。對違反本規定,從家庭室內發出嚴重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的環境噪聲,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并處罰款。”除此之外,該法第六十一條還規定:“受到環境噪聲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