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國家的規定,基本建設程序包括: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開工報告和竣工驗收等工作環節。根據以上幾個建設程序,可以將建設項目分為項目前期工程階段、施工管理階段、竣工驗收三個階段。按照國家的規定必須嚴格執行以上各工作階段的工作要求,確保國家項目建設資金的有效使用,充分發揮效益。任何部門、地區和項目法人都不得擅自簡化建設程序和超越權限、化整為零進行項目審批。
1、平整場地 2、樁基礎 3、土方開挖 4、基礎工程 5、結構工程 6、砌筑工程 7、裝飾工程 8、門窗工程
第一部分,房地產開發公司的準備工作 在報行政機關審批之前,房地產開發公司應辦理好土地出讓手續,委托有資質的勘察設計院對待建項目進行研究并制作報告書,應附有詳細的規劃設計參數和效果圖,并落實足夠的開發資金。 第二部分,行政審批部分 根據我國當前法律、法規、規章,房地產建設項目的行政許可程序一般共分六個階段: 1)選址定點; 2)規劃總圖審查及確定規劃設計條件; 3)初步設計及施工圖審查; 4)規劃報建圖審查; 5)施工報建; 6)建設工程竣工綜合驗收備案。 一、選址定點階段。此階段一般辦理以下事項: 1、計委審查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進行項目立項。 2、國土資源局進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供應方式的審查。 3、建委辦理投資開發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 4、環保局辦理生產性項目環保意見書(表)。 5、文化局、地震局、園林局、水利局對建設工程相關專業內容和范圍進行審查。 6、規劃部門辦理項目選址意見書。 二、規劃總圖審查及確定規劃設計條件階段,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1、人防辦進行人防工程建設布局審查。 2、國土資源局辦理土地預審。
按照商業建筑流程描述一下1、征地2、規劃和設計3、建設規劃的審批4、辦理各項許可證5、圈地、拆遷6、施工單位進場、備料7、建設地基8、建設外圍市政水暖電等能源接口和路由9、建設主體10、樓宇外裝修11、樓宇內裝修、布管線、接電路等12、樓宇外圍、園區施工,做綠化13、竣工驗收,物業進駐實施前期物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