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若是由于承租人保養不當引起的漏水,要是無法明確漏水的原因,【法律依據】(《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租的房子漏水一般是出租人的責任,租的房子漏水是誰的責任,如果有就按照合同中的執行,《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條,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